
央视《社会与法》栏目曾报道过如标题描述的一则消息。时间是2025年5月31日23:12,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公共监控查询时发现,在G4012高速杭州方向,收费站附近,停着一辆新能源汽车智选+,打着双闪。

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后,发现驾驶座上的人双眼紧闭,担心出事,急速拍打车窗,并焦急呼唤“驾驶员,驾驶员”试图唤醒里面的司机。车窗紧闭车门反锁,车内只有司机一人,对周边一切毫无反应。
民警担心司机是突发疾病,联系医护人员,破窗救人。副驾驶座的玻璃被砸碎,车辆警报鸣响不停,司机仍未清醒。此时,民警发现车内飘出浓烈酒味,而司机也并非发病,只是在车内睡着了。
民警见司机叫不醒,焦急喝问:驾驶员,你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吗?!有多危险你知道吗?!高速上!马路中间!你清楚吗?!
民警叫司机起来时,司机还说:不要!
经查智选+,司机姜某33岁,两场酒局喝了3斤白酒,然后想试试自己新买的车的智能驾驶功能,趁着夜色开往岳母家,车辆行驶了20公里后,停在了高速路上。司机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2毫克/100毫升,血液检测结果为205毫克/100毫升。
姜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被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,并处罚金两千元。
那么,酒后用智能驾驶,还算酒驾、醉驾吗?答案是:算!
智能驾驶系统是为驾驶提供辅助作用的,不能替代人成为驾驶主体。无论是否开启辅助功能,驾驶员都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。只要驾驶员在酒后进入车辆启动并行驶,就符合酒驾醉驾的认定条件。
2018年浙江绍兴以及2020年江苏常州的两起酒后使用自动驾驶的案件,均被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,并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40429-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》规定,L2级及以下:驾驶员需全程监控,若因酒驾、脱手操作等过错导致事故,驾驶员承担主责;L3级及以上:在系统运行域(ODD)内,若因系统缺陷引发事故,车企需担责;超出ODD范围或未及时接管,责任回归驾驶员。
未来科技会进一步发展,法律也会因此而改变,或许有一天会实现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,无论发生何事,人不需要承担责任,只需全程打酱油即可。
但,现在,开车的时候还是规规矩矩把自己放在驾驶员位置吧。
我是关注每个人公平正义的吴律师,下期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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